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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区法院掀起“提质效、清结案”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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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辽源龙山法院  发布时间:2017-10-12 14:24:0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及结案率,促使结案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强势推进结案率整体提升。龙山区法院结合办案实际,下达了超审限案件必结、简易执行案件必结、审限内案件尽早结、复杂疑难执行案件全力审结的硬指标,院领导亲自督办未结案件,对每个庭室的未结案件逐一研判,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

 强化审限管理,杜绝超审限案件。审管办对案件审限进行实时提醒、监督、检查,对审限少于15天的案件发布提示信息,向各庭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发出案件督办令,逐案予以警示提醒。每月抽查、分析审限变更案件,对审限变更次数、审限变更证明材料、审限再次变更的审批层级等情况进行通报。对长期未结案件实时集中清理排查,每月对审理期限已满6个月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对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督促办理。

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 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形成以“小额速裁”“绿色通道”、执行“繁简分流”多层次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了简易程序案件适用范围,目前简易程序适用率40.45%,年底争取达到70%以上,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破解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繁出精品、简出效率”, 实现无论办理简单案件还是办理复杂案件均能得到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

强化审判责任追究,进一步夯实司法责任制。将审判责任细化为审判质量责任、审判绩效责任和审判行为责任,分别对应案件审理的实体、程序和法官的审判行为。强化合议庭成员在主持庭审、控制流程、组织合议、避免程序瑕疵等方面的岗位责任,实现审判权的扁平化运行。同时,建立合议庭、法官业绩档案,全面记录和掌握合议庭、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办案中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形,将考评和评查结果作为法官等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自院领导督促、协作办案以来,全体审判人员树立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强化以审判管理促进办案效率的工作方法,掀起了“提质效、清积案”的办案热潮,使我院进一步实现年终无积案的目标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及时保障了诉讼双方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