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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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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0-12 15:09:14 打印 字号: | |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在辽源市龙山区第九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议上

龙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志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

我代表区法院向龙山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上半年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上半年,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26件,同比上升2.62%,审执结2313件,同比上升12.99%,结案率73.99%,其中诉讼案件结案率为76.04%,超额完成省高院设定的上半年60%目标,基本实现均衡结案;审限内结案率100%,诉讼标的额4.44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215件,审结179件,结案率83.26%,判处罪犯224人。突出打击重点,持续保持对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诈骗、盗窃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共审结此类案件143178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9,推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对56名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83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7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等机制,共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19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服务经济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708件,同比下降26.94%,涉案标的3.12亿元,人均受案138件;审结1223件;调撤案件521件,调撤率为44.53%。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在建立人民调解联系点的基础上,与区政法委、工会、司法局等多方联动,成立司法调解中心,先行调解纠纷122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大对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抽调精干力量,设立审理涉企案件专业合议庭,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执行,共为辖区重点企业远赴异地执行回款54.7万元。对交通事故、农村土地、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类型案件进行同类纠纷集中审理,避免审判团队审判职能重叠交叉,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件,审结35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9件,执结9件。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保护群众诉权,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应诉制度,配合政府法制部门规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履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职责,做好非诉行政裁决审查,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建立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涉众、涉稳民生案件的协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区委书记张恒军在区法院主持召开解决“执行难”推进会后,区法院采取强力措施,力争实现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一是推行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督办清查积案3365件;二是进一步加大惩戒“老赖”执行力度,采取新闻媒体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最大限度限制“老赖”的生活和发展空间,半年来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录入信息137人次、拘留3人;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平台,实行执行工作月通报制度,有效防止随意执行和怠于执行;四是进一步规范评估、拍卖、司法鉴定工作,主动为评估、拍卖机构设置多层监督,确保执行财产变现过程公开公正;五是进一步强化与金融、房产、土地等部门联动,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升级改造,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点对点”查控。在全省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中,区法院通过指挥中心直接接收省高院执行命令,集中力量,一次性执结16件“硬骨头”案件。六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就解决“执行难”问题进行专题图片展览,让群众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半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068件,执结739件,执结率69.2%,执结案件同比上升125.3%,执结标的2069万元,执行案件和解、主动履行率达到73%

二、坚持改革创新,稳步提升司法水平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维护民生权益。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有效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快速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形成以“小额速裁”“绿色通道”、执行“繁简分流”多层次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了简易程序案件适用范围,目前简易程序适用率40.45%,年底争取达到70%以上,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破解司法需求与司法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繁出精品、简出效率”。落实司法救助,为73件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1万元,有效缓解群众困难。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实现司法便民。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上半年受理案件总数同比上升2.62%,有效解决了“诉讼难”。提高立案窗口服务品质,要求服务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实行立案材料、诉讼流程、诉讼风险、诉讼权利一次性告知制度,为人民群众打开一条通往公平正义的便捷之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开通诉讼服务网,设立诉讼服务体验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先行调解、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1200余件次。

多元调处涉诉信访,回应群众诉求。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立接待登记、定期排查、跟踪回访、司法救助体系,累计接待来访群众34人次。此外,院党组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在全国两会、中央巡视组开展对吉林省“回头看”工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议、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采取多项措施谋划安排,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共派出车辆5次、工作人员16人次、投入经费29960元,有力的促进了信访维稳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推进司法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院长、庭长办案机制。院长、庭长审理案件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一线法官整体专业素质的重要举措。转变院长、庭长职能定位,强化院长、庭长办案职责,将其编入审判团队实质性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半年,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执结案件1039件,占全部结案总数的44.96%;院长、庭长人均结案69件。

强化审判责任追究。建立了以审判长为核心的固定合议庭制,取消了案件审批制,将审判责任细化为审判质量责任、审判绩效责任和审判行为责任,分别对应案件审理的实体、程序和法官的审判行为。庭长办理普通程序案件时担任审判长;其他员额法官办理普通程序案件时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其中,审判质量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由法官终身负责;审判绩效责任实行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审判行为责任实行法官个人单独负责。强化合议庭成员在主持庭审、控制流程、组织合议、避免程序瑕疵等方面的岗位责任,实现审判权的扁平化运行。同时,建立合议庭、法官业绩档案,全面记录和掌握合议庭、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办案中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形,将考评和评查结果作为法官等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以此进一步夯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审判质效。

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院长、庭长权力清单,明确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进行。院长、庭长对案件办理有异议的,不得直接改变合议庭意见或要求合议庭复议,只能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庭长监督指导情况记录在案,实现全程留痕。深化司法公开,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向当事人推送立案、庭审、结案等12个流程节点信息。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1480份。加大庭审互联网直播力度,全面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手段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公正司法根基

强化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确定每周三为党支部学习日,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审判环境陈旧的具体问题,坚持从优待警,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筹措资金230万元,对审判大楼内部电路、门窗、食堂等7000余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

强化职业能力,提升司法本领。一是深化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先后136人次参加省市法院专题培训。二是持续推进“一树一带”活动,以此带动提升年轻法官司法能力,保证审判工作稳步开展。三是继续开展“三评查、四检查”活动,评查裁判文书、开庭审理、案件质量1132次。检查延期审理、中止、发回改判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21件。四是实行审判管理月报和通报制度,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提出调研对策,注重成果转化。

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司法纪律作风为抓手,深入整改“不严不实”和“六难三案”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查纠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法院领导班子两次到警示教育基地集体接受教育,不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严防不公不廉问题发生。主动接受人大和检察监督,坚持有案必查,处理监督案件7件、检察建议案件2件,对存在违法审判的情况进行通报。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得了一点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伴随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执法办案压力持续加大,辅助人员短缺问题亟待解决;法官队伍趋于老化,断层问题十分严重;受主客观诸多因素影响,“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阻碍了审判事业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17年下半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保持惩处腐败力度不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在司法审判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狠抓执法办案,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加大运行态势分析,严控审判节点,及时对审判效率不高、推进工作不力的庭室进行通报督办。完善符合审判规律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官绩效考评办法,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倒逼公正,力争审判质效各项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强化执行举措,坚决践行庄严承诺。继续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多方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以合力攻克“执行难”。综合运用曝光“黑名单”、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严厉打击妨害、抗拒和不协助执行行为。进一步加强指挥中心建设,拓展执行查控信息功能,实现对类型化、系列化案件的专项执行,对疑难案、“骨头案”的重点执行,带动全部案件得到规范、有效执行,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四)践行司法为民,积极满足多元需求。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深度,强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探索“互联网+诉讼”模式,开发诉讼服务网上功能,深入推进预约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实“诉非衔接”,做精繁简分流。

(五)坚持从严治院,持续抓好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引导法官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广大干警的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2017年下半年,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职责,坚决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公正感受度为建设平安龙山、法治龙山、幸福龙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辽源龙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