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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启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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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5-21 15:28:53 打印 字号: | |

执行启动程序


 

 

 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主要有民事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行政附带民事,刑事罚金,仲裁、公证债权等非诉执行,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复议和恢复执行等类型。

 

执行案件在立案时,要求当事人一般提交申请执行书(或其他申请书)三份,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书一份,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三份,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律生效证明一份,当事人地址确认表一份,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法人的需要企业或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函)、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执行异议和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复印件。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