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专项学习的开展,龙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剑铭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三个规定”专项学习活动,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各位干警在学习规定精神后,要深入思考、自我反思,将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认真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四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大局意识,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的政治担当和决心勇气,切实履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为全省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