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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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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3-06-20 14:23:05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高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院党组研究和会议推荐讨论决定,拟对以下人员进行推荐,现予以公示: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李文东,男,汉族,现任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2018年荣获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人员是否符合表彰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奖励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部门为:院政治部(督察室)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西宁街道中康街与吉光路交汇处北

邮编:136200

举报电话:省法院政治部0431-88556622

市中院督察室0437-3162116

市中院宣教处0437-3162176

院政治部(督察室)0437-3162264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628日。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2023620


 

责任编辑:政治部